有关公证处委托书3篇
当我们需要委托他们代表自己形式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为其出具委托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你知道委托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证处委托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证处委托书 篇1
委托人: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我(们)因购买位于____(写明楼盘名称和房号,须与购房合同中的地址一致)____号的房屋,特委托____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向建行金堂支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及填写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二、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住房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所有相关事宜。
三、代为在建行金堂支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账户并设臵密码,作为在该行房贷的委托扣款账户;代为签订短信银行等电子产品业务协议。
四、代为在当地房管部门查询我(们)名下的房屋实有套数,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等。
五、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委托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公证处委托书 篇2
委托书
委托人:____ , 男/女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 , 男/女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们(委托人 ____ 和受托人 ____)系 ____ 关系。我们欲以 ____ 的名义购买坐落在 _______房产一套,因我事物繁忙,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 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 签订购房合同;
2、 交纳购房款,缴纳税费及相关费用;
3、 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 办理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5、 办理验房、入住等房屋交接手续;
6、 办理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供暖设备等物业手续;
7、 办理与购买上述房产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委 托 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处委托书 篇3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